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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油品质量升级碳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临淄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现有厂区内。依托公司二气分、三气分、胜炼气分等装置自产碳四资源,新建1套40万吨/年混合异辛烷装置和1套3.5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一)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和油气净化装置排放气,其中工艺废气又包括:工艺不凝气、系统排放气和制酸废气。工艺不凝气、系统排放气接管排入炼油厂南区4#火炬系统气柜回收处理;制酸废气通过再生装置内部净化+转化工艺处理,最终排放气高空直排;油气净化装置排气则高空排放。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效率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二、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罐区冲洗废水和循环排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汇集后泵入供排水厂第一污水处理场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重点保护区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后通过齐鲁排海管线排入小清河渤海湾海水顶托处。(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废加氢催化剂、废铂催化剂、废钒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和油气净化装置废催化剂卸出后,委托中石化贵金属公司统一外委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中和池污油进企业常减压装置回收利用;废醚化催化剂、活性炭吸附器产生的废活性炭、三级反应器产生的废活性炭催化剂、油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以及混合异辛烷储罐的底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齐鲁分公司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处理;废铁系脱硫剂和灰渣,企业定期收集后外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泵类等工作时产生噪声,该项目需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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