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栾川县庙子镇荣光砂厂3万m3/年砂厂建设项目
地址:栾川县庙子镇上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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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栾川县庙子镇荣光砂厂3万m3/年砂厂建设项目栾川县庙子镇上河村栾川县庙子镇荣光砂厂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位于栾川县庙子镇上河村,总占地面积3253m2。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65.5万元。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渣土堆放、物料运输及堆放等,在干燥天气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及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尾气,主要成分是烟尘、CO、HC、NOx,呈无组织排放。扬尘治理依据《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栾川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栾政办 [2018] 33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豫建设标〔2016〕48号),建筑施工(含拆迁、市政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设施100%安装。施工现场裸露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渣土、砂堆、灰堆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施工道路要进行淋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打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堆放和储存水泥、砂、石等容易造成扬尘的建筑材料。另外,机械废气不会引起大气环境污染。总之,施工扬尘及机械废气在落实环保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无重大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量为0.32m3/d。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户菜地施肥,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2m3)处理后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另外,沙石等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风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地表水体。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合理处理,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等。施工机械通过规范操作、加强机械的日常维护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区100m范围外的噪声值(项目区1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居住)(55 dB(A))可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倾倒,应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整洁。二、营运期环境影响(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有组织排放的含尘工艺尾气和成品堆场及成品输送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经有效处理后废气排放速率为0.067kg/h,排放浓度为8.375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预计有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3256mg/m3,出现在西厂界处,低于标准值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要求。(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清污分流,粪便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户菜地施肥,洗漱水由收集桶收集后用于场地降尘。本项目小于1.0cm的成品石沙加工采用的是水洗式砂石加工工艺,渗水最后汇入沉淀池, 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而冲洗车辆用水除蒸发外的废水,则全部进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运输车辆、布袋除尘风机、装载机等设备。经过室内安装、基础减震、按时检查维修等措施后,预计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经过距离衰减和绿化阻隔,预计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回收粉尘21.38t/a,可以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的日常生活垃圾,全年产生量约0.4t,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水沉淀池内污泥用于周边低洼地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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