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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 15 栋已建标准厂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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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项目名称年产100t塑料设备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 15 栋已建标准厂房内建设单位湘潭市清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概况湘潭市清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选址于湘潭天易示范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 15 栋已建标准厂房内,建设年产100t塑料设备加工制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350㎡,总建筑面积1590㎡。主要构建物有生产车间、办公区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雕刻机1台、卷板机2台、电焊机1台、热风焊机10台、切割机2台、氧割机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为:聚丙烯板材100吨/年、PP填充料50立方米/年、聚丙烯焊条2吨/年、PPC管件1批/年、五金配件1批/年、钢材10吨/年、氧气30瓶/年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下料、卷板、焊接、组装、成品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厂区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车间内须设置单独焊接专区,金属焊接产生的烟尘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与塑料板、金属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塑料焊接、热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确保VOCs排放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塑料制品制造”浓度限值要求,由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防止对厂区内工作人员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水环境影响: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隔油、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绿化,不外排,待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纳污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纳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雕刻机、卷板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封闭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运营期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金属粉尘、塑料粉尘、废焊渣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暂存后,可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车间内须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环保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设置在厂房内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等措施,同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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