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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康特曼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办公转椅11万张建设项目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天益大道自编1号C栋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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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广州市康特曼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办公转椅11万张建设项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天益大道自编1号C栋101广州市康特曼家具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特曼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天益村天益大道自编1号C栋101,主要从事办公转椅的生产,年产11万张。本项目占地面积2693平方米,建筑面积269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一栋单层厂房,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室、洗手间、椅子组装区、修边区、扪布区、钻孔车间、上胶车间、裁剪车间、仓库、空压机房等。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天数248天。本项目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锅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骝岗水道;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骝岗水道。(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屑粉尘、喷胶有机废气、污水站臭气。木屑粉尘由风管收集后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喷胶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标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须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臭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边界污染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枪、钻机、铆钉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应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降噪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产生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限值。(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布料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废活性炭(HW49)、废UV灯管(HW29)、废机油(HW08)、废机油桶(HW49)、废含油抹布(HW49)属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注塑废料须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布料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须交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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