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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以南、经开第十八大街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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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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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郑经技物流[2017]14022
企业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基地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符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三章第13条的规定,属允许类项目,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以南、经开第十八大街以东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约26641.09平方米,建设总部基地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物资储备、中转、集散、预配中心及附属配套设施;主要设备:行吊、叉车等;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中原地区高铁、普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6月 至 2019年06月四、总 投 资:24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4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6月07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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