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年产500万台手机生产线项目
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9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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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郑航空制造[2017]15040
企业名称:河南省航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省航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手机生产线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鼓励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B区9栋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租用标准厂房9750平方米,建设高标准百级、千级无尘车间。通过购置20条手机自动装配线,4条包装线,8条摄像头智动生产线,6条手机显示屏智动生产线,6条智动SMT贴片线、20台智能机械手注塑设备、模房等。利用所需原物料齐套-上线装配-半成品测试-打螺丝-耦合测试、外观及功能等测试-扫码包装完成出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手机500万台,年产值10亿人民币,利税1000万人民币。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6月 至 2018年06月四、总 投 资:20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0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6月13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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