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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温县产业集聚区谷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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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焦温集服务[2017]16572
企业名称:温县先行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温县先行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温县先行者电子商务创业中心项目,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政策允许,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温县产业集聚区谷黄路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占地约10 亩;综合楼 1 栋及其它设施,建筑面积8946平方米。主要建设特色电商产品展示中心、大学生创业基地、B2B特色家居产品电商平台、电商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本项目是集电商孵化、平台建设和维护、高端智能化仓储物流以及工业品和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农村电商、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入驻150余商户,将为温县产业集聚区及温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7月 至 2019年07月四、总 投 资:28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15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13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6月22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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