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地址:襄城县山头店镇乔柿园村
核实中
销邦互助
此项目已有16名“销客”正在跟进此项目;您可以提交互助需求获得与“销客”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提交互助需求>>
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许襄城制造[2017]16790
企业名称:襄城县金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十二、建材”第11项“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之规定,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襄城县山头店镇乔柿园村二、建设主要内容: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建筑砂石骨料及30万立方米透水砖、路沿石;2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00亩,包括宿舍楼,科研楼,生产车间,存料车间,室外绿化道路等。工艺流程:原料接收→分检→破碎→筛选→搅拌→成型;进料→烘干→再生砂浆。主要设备:破碎机、输送机、搅拌生产线、成型机、混合机、烘干机。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6月 至 2017年12月四、总 投 资:81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81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6月23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销邦互助内容
* 销售资源共享,线索信息互助,合作创造商机
- 进展追踪获得项目最新线索
- 采购需求获得项目采购要求
- 找对口人协助查找项目负责人
- 借力合作寻找已经参与项目的单位借力
联系人纠错
[填写正确的联系人信息,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
进展纠错
[填写正确的项目进展,可获得高额积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