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改建县政府招待所主楼建设项目
地址:上蔡县蔡都镇南环路199号(原上蔡县人民政府招待所一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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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驻上蔡服务[2017]17628
企业名称:湖北豫青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湖北豫青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改建县政府招待所主楼建设项目,依据上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7号精神。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的通知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上蔡县蔡都镇南环路199号(原上蔡县人民政府招待所一号楼)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在原址翻建一栋高标准的综合楼,其中包括:地上十二层塔楼及四层裙房、地下一层停车场;拟建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及装修工程,包括:预计标准客房300间,餐饮包房35间左右,会议室、商务中心、宴会厅等配套齐全,功能完备。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设备:包括消防系统等相关配套设备。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7月 至 2018年12月四、总 投 资:8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6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20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6月29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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