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年产5000吨PE塑料瓶项目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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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新工业制造[2017]18503
企业名称:新乡市立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新乡市立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E塑料瓶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 第 19 条 轻工 第8项中的“动态塑化和塑料拉伸流变塑化的技术应用及装备制造;应用电磁感应加热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塑料加工装备”,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1号二、建设主要内容:租赁新乡市锦龙机械租赁站现有车间,建筑面积6400平方,目前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0吨PE塑料瓶,定向供应新乡立白集团。现计划在原有的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可实现年生产5000吨PE塑料瓶。生产工艺:聚乙烯颗粒、色母粒→搅拌→吹瓶→成品包装入库,主要设备:利用现有的空压机,新增中央供料系统一套,10台吹瓶机等。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8月 至 2017年09月四、总 投 资:5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5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7月05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销邦互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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