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刘宋营村“洪河苑”生态园项目
地址:黄台岗镇刘宋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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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宛宛城农业[2017]18576
企业名称:南阳恒艺实业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南阳市宛城区黄台岗镇刘宋营村“洪河苑”生态园项目,“ 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之外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黄台岗镇刘宋营村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拟占地1000亩,总投资30000万元,总种植面积800余亩,规划 有月季园30万棵,占地300余亩梅花园10万棵200余亩葡萄采摘园50余亩猕猴桃园30余亩,名贵树木园30余亩,龙虾、螃蟹养殖场50余亩中草药养殖园50余亩各类鱼产垂钓80余亩。其他为园区道路和绿化。 为更好的服务来园观光旅游客户,现需要二期增建园区配套服务中心, 规划建筑用地面积为90亩,预计投资3000万,根据原规划进行建设。三、建设起止年限:2016年12月 至 2018年06月四、总 投 资:200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200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 2017年07月05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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