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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华中牡栏桩制造有限公司牡栏桩加工生产一期项目
地址: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五号路(战备路)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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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天津市华中牡栏桩制造有限公司牡栏桩加工生产一期项目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五号路(战备路)北-2号天津市华中牡栏桩制造有限公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牡栏桩加工生产一期项目,选址于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五号路(战备路)北-2号,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车间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生产自主设计的用于牧场围栏与楼宇别墅等高档装饰用各种牡栏桩产品。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牡栏桩30000吨。1.运营期抛丸粉尘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塑粉尘应经两级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塑和浸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分别经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炉窑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2.运营期设备冷却水为清净下水,应定期与生活污水一同排至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运营期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金属废料、废钢砂、除尘器收集抛丸尘和喷塑尘、水性漆渣、废漆桶及废包装材料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应由市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杜绝二次污染。5.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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