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慈溪市纪委(监察委)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地址:前应路峙山隧道北口处,背靠峙山公园,北临景和家园、阳光花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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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慈溪市纪委(监察委)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慈机事〔201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52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的建设实施有利于解决原市纪委业务用房拆迁带来的业务用房紧张问题。二、工程选址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前应路峙山隧道北口处,背靠峙山公园,北临景和家园、阳光花园小区。总用地面积2058.23平方米。工程新建业务用房1幢,总建筑面积2102.4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0.81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4.05%,容积率为1.02,绿地率为2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6辆(其中无障碍车位2辆)。三、工程总平面布置及结构设计本工程新建三层业务用房,一层为指挥中心、监控室、警卫室、检查区、医务室、药房、谈话室,二层为接待室、活动室、影音室、厨房、餐厅、杂物间,三层为休息室;场地出入口位于北侧(原有场地出入口),场地内侧建筑周边有5米宽道路环通。本工程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单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屋面板及楼面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四、工程用能本工程用能节能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加以落实。五、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期本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工程建设工期11个月。六、工程管理本工程项目单位为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实施。七、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1178万元,其中建安费10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万元,工程预备费56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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