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项目中心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地址:南昌市洪城路909号市社会福利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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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福利院
- 工程阶段:审批立项[纠错]
- 占地面积:核实中
- 建筑面积 :核实中
- 开竣工时间:核实中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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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关于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民政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洪民函[2016]92号),以及南昌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山湖分公司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原则同意由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址与内容该项目位于南昌市洪城路909号市社会福利院内。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 建筑物外立面重新刷彩色乳胶漆;(2) 新建室外连接长廊;(3) 院内西面增设停车场(新增车位126个,植草砖面积1603平方米);(4) 院内绿化环境改造;(5) 地下自来水管网及雨污水排水管网改造(室外生活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室内管网不在本次改造范围之内);(6) 道路翻修改造(新增混凝土路面2543平方米,改造混凝土路面3205平方米,埋设路缘石1728米)。二、主要审查意见1、建筑装饰设计中1#楼三个楼梯间外窗采用隐框玻璃幕墙不符合建标[2015]38号文件的要求,应更改设计方案或取消该项设计;2、5#,6#楼幕墙应按照建标[2015]38号文件精神,委托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原有幕墙进行安全性检测后再制定维修方案;3、给排水专业设计中应补充完善院区给排水、消防设施及存在问题的说明及图纸,改造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4、本次设计应充分考虑后期实施改造的建筑室内消防系统供水管的预埋,避免以后二次开挖造成投资浪费;5、进一步优化改善给排水管线与构筑物间最小净距离,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6、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赣建设[2009]25号文的要求,应更改设计中砖砌型检查井为塑料或钢筋混凝土型,并增设防坠落措施。7、电气专业设计中强电部分建议对原有高、低压配电情况加以描述,补充改造后的高、低压系统图及相应变电站的平、剖面布置图;进一步明确本次弱电系统改造的内容。三、原则同意《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会专家组意见,请参照该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使其更加经济、安全、合理。四、其它:凡涉及财政、消防、建设、环保、卫生、防震减灾等各部门的具体问题,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取得主管部门许可。五、概算本工程概算为:897.18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费用总额为790.13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其他费为83.34万元人民币,预备费为23.7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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